交通管理学院关于2023年度教师(实验人员)中、高级职称任职资格单位初审结果的公示

发布时间:2023-11-23   浏览次数:次  来自:    责任编辑:丁向育

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交通管理学院2023年度申报中级职称共1人。根据郑州市2023年度职称评审相关文件规定及学校2023年度职称工作安排,本着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对申报人师德与贡献、教学业绩和教科研成果的各项内容进行审核,其符合职称初审要求,现将审核结果公示如下:

申报高校讲师1人:熊红红

公示期3天(2023年11月24日-26日)

若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,以邮件、电话或书面材料形式实名向人事处或纪委反映。

商学院电话:0371-62436222

人事处邮箱:shengdars@shengda.edu.cn

纪委邮箱:sdjw@shengda.edu.cn

交通管理学院

2023年11月23日


Copyright © 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 交通管理学院 All Rights Reserved
地址:河南省郑州新郑龙湖镇文昌路1号 邮编:451191